农民工工资清偿那些事,你了解吗?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作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工
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
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
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
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盗的,依照有
关法律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
由出资人依法清偿。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
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
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
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
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盗
未依据前款规定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
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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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从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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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